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二、征地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三、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那些标准执行?(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对在征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予补偿。综上所述,在对天津市征收土地的补偿当中,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都是归农民个人所有的,而对于青苗的补偿都是根据农作物的产量和产值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是生长旺季,那么产值的补偿也会相应提高,有异议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河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河南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


·保定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保定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可以说,近五年来保定市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可是,城市化首先就要征地。对于征地补偿问题很多人有所疑惑。那么,保定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保定 ?征地补偿的新规...


·夫妻去什么地方办财产公证
      夫妻去什么地方办财产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


·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补偿直接给农民 通知明确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其实说句实话,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政府决定要对那一块地方进行拆迁改造的话,肯定不会随着普通公民的意愿而随随便便的发生转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本身政府就会为公民发放征地补偿费的,征地补偿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商品房、商业综合体建设,都会多少涉及到征地拆迁。每个省份都对征地拆迁出台了相关条例,那么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现在由我们来做个介绍。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省交通基础设施...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盖房的程序是什么?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 、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说明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


·农村的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市发展区...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拥有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因进城务工不再使用土地的时候,可以将其租赁出去,这样一来,还能获得一笔收入。这方面,我国也有相关管理办法。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