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遗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在继承的法律当中对于遗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优先遗嘱,然后是法定继承顺序,而对于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然后再是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等继承人。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传分配的顺序
  
  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综上所述,在遗产的继承当中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也应当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也需要清偿对应的债务,而缴纳的税款和清偿债务会根据实际的遗产的价值为限额,对于超出遗产的价值部分,继承人也并没有清偿的义务。
  
  


·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一、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立遗嘱交代丧葬费,遗嘱中涉及分配丧葬费的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


·享有继承权的是哪些人2023
      享有继承权的是哪些人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


·父母去世后法定继承人是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不可以,放弃继承权必须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代位继承儿媳一般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


·儿子不和老母亲住丧失继承权?
      儿子不和老母亲住丧失继承权?儿子不和老母亲住丧失继承权,构成遗弃的将会导致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追诉期是多久?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追诉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继承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第六编,下面是具体规定。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


·办理抚恤金继承人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
      办理抚恤金继承人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委托书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受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委托内容:本人作为委托人,现委托某某某为我的代理人,然后陈述要委托的事情。最后签字,注明日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这种情形由于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