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兰州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兰州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铁路征地赔偿类别有哪些1、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上所述,由于国家项目如修建机场或者是铁路进行征地,属于特殊的征地项目,因此对被征地用户的补偿也是不一样的,应当进行正常补偿,比如土地征收补偿附属物补偿等等费用,因此具体的金额是要按照评估后决定。
  
  
  


·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吗
      国有城镇土地使用证和农村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件所代表的土地性质是不同的,因为我国的集体土地是归农民所有的,农户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肯定也需要有农村土地使用证来确权的。可能多数的农户不太了解我国对于土地的相关管理法规,因此才有人比较疑惑,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吗? 一、...


·乡村公路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老家,我们大多数人的老家都在农村。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正是我们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最主要阶段,农村建设现在非常的快,农村公路铺建和修理的情况也非常的多,那么如果修农村公路占用了我们的地怎么办呢?乡村公路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呢?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


·甘肃2023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各地的市政府在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施工图纸,然后再制定征地补偿细则的。有可能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当地公民的农田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所以如果自己的居住区是属于甘肃省政府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范围之内的话,公民就需要了解一...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二、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就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中获得利益,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在农村和城镇是不一样的,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近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很多地方都执行了限购政
      近段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很多地方都执行了限购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惠州市也不例外。其最新的政策规定,对于非本地家庭,只允许购买一套住房,本地家庭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也提高。那么,惠州二套房首付几成?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几成...


·房产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一样的吗?
      房产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一样的吗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1、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个有效的证明我们对于土地的使用具有合法的权利的证明,在进行办理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和限制条件的。而且,经常会有人问到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的方面的知识,其实,我们只有掌握一定的方法,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很容易办理的。下面,我...


·人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面对现如今灯红酒绿的生活,许多已婚人士也受不了外界的诱惑,被外界的人迷了心智,导致与自己的配偶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这种情况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是最常见的,那么这一类人就要问到人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呢,今天我们来看一看。 一、人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