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包括双方信息和双方委托的律师以及诉讼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包括男方吸毒这一事项。婚后购买的房产、装修费用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房产及装修可以一并估计其价值,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后房产贷款偿还及装修部分进行补偿。二、离婚财产分割1、自愿协商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当代社会诉讼离婚的方式比较常见,因为现在很多情况下男方存在过错,女方要求离婚,男方是不同意的,所以这时候到法院来要求判决的几率是比较大的,对于女方来说,法院诉讼的时候需要将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全部列出来,也就需要在起诉状当中写清楚。
  
  
  


·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拒绝探视,经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就探视权纠纷做出判决。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判决书。那么,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子女...


·离婚拒绝探视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但孩子是无辜的,他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爱。因此法律规定父母拥有对孩子进行探视的权利。如果一方因为离婚拒绝探视孩子,这是没有道德也是违反法律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除了要支付生活费以外,定期探望孩子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是需要尽的义务。但生活中这样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因此我...


·一、离婚申请冻结财产证件需要什么?
      一、离婚申请冻结财产证件需要什么?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证》 2、被申请人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3、担保人身份证明 二、离婚期间多久可以冻结财产 1、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前、法院立案后都可以申请 财产保全 。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 财产保全 有诉前保全和...


·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里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要是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但此时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请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按照《物权法》等法的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房屋中有他们...


·一、重婚罪被害人都?
      一、重婚罪被害人都有哪些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


·常见的重婚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重婚行为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收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子女收养? 子女收养,是指收下别人的儿女作为自己的儿女来抚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收养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养子女对养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收养发生在《...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计算
      离婚后,未能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通过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来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抚养费是一大笔金钱,其数额需要进行计算,那此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要怎么计算才好呢?这关系到子女利益的问题,因此一定要谨慎对待。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抚养费要怎么计算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


·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在权利义务主体上,公民和国家的行政机关、处罚的机关之间存在着主体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在一些由于行政主体违法刑法而导致公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由国家财产来支付赔偿金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国家赔偿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