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包括双方信息和双方委托的律师以及诉讼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包括男方吸毒这一事项。婚后购买的房产、装修费用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房产及装修可以一并估计其价值,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后房产贷款偿还及装修部分进行补偿。二、离婚财产分割1、自愿协商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当代社会诉讼离婚的方式比较常见,因为现在很多情况下男方存在过错,女方要求离婚,男方是不同意的,所以这时候到法院来要求判决的几率是比较大的,对于女方来说,法院诉讼的时候需要将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全部列出来,也就需要在起诉状当中写清楚。
  
  
  


·退伍军人补偿离婚分割办法是什么?
      退伍军人补偿离婚分割办法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三个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三个阶段?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首先应说明,《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都已废止失效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废止)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


·因抚养费被起诉怎么办?
      一、因抚养费被起诉怎么办 因抚养费被诉讼了,首先需要看是否是属于该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其次,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证据,将答辩状及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民法院。如果相关证据需要人民法院...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厦门小孩的抚养费用是怎么判的多少钱一个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私自抵押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


·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离婚抚养费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