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人结婚前买房,再不济婚后也会买房,男方全款出资的,房产证上记载女方姓名而没有男方名字的话,房子属于双方共有。这样对男方其实是不公平的,一旦双方离婚,属于共同房产的房子就要平均分割。当然,人们结婚的愿望都是好的,也不会计较这些事情。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如果长期与他人的婚外性行为,不以夫妻名义,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可构成重婚罪。主观方面上...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多大差异,因此如需要对回迁房进行买卖的话,其实也是按照商品房的买卖流程进行的。回迁房也是会涉及到验收的问题,那回迁房验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回迁房交房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


·法院拍卖非法集资房产可以么?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益,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么法院拍卖非法集资房产可以吗? 一、法院拍...


·结婚后房屋赠与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结婚后房屋赠与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如果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
      如果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就会构成现实中常见的“一房二卖”。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尤其是得不到房屋的买受人而言,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房二卖能要求双倍赔...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1、外地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的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补缴不获资格)。另,家庭在本地须无房产。2、本地人:只需查核家庭无产权或仅一套住宅。第二步:个人资料要备齐。1、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


·房屋户主不同意,征收方可以进行强拆吗?
      房屋户主不同意,征收方可以进行强拆吗? 一、房屋户主不同意,征收方可以进行强拆吗? 不可以,但是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如果经行政裁定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算房屋主人不同意,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有多长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有多长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是否还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


·房子拆除合同的相关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房子拆除合同的相关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可以说每个家庭都拥有一套房产。甚至有些富裕的家庭,可能还不止一套房产。但是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具体的原因需要将房子拆除。当然,这个时候委托一个专业的房屋拆迁队伍时非常重要的。因此房子拆除合同的相关范本内容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样才能留给孩子?
      虽然夫妻没有了感情想要离婚的时候,但更多的还是会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想要把房产留给孩子,这也算是一种房产的赠与模式,但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办理,那么父母离婚房产怎么样才能留给孩子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父母离婚房产怎么样才能留给孩子? 1、房屋赠与人...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一)此房产由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对方当事人对房产没有任何的贡献价值,这种个情况下,不管房子是两人结婚之前购买,还是两人结婚以后购买的,因为是一方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此房产只是一方的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钱购买房产那方当事人的财产。(二)该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