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过户多久能拿到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二手房过户多久能拿到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二、为什么会有人买的二手房一年多拿不到产权证?有朋友说见到身边买房的,也是二手房,但是产权证一年多了才拿到手,又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一年多才拿到产权证,并不是产权证没有下来,而是直接交到银行进行抵押了,一般如果贷款买房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正常全款买房都是从过户开始15个工作日内下产权证,甚至可以直接领到产权证。但是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商业贷款从过户开始25个工作日下产权证,但是产权证直接放到银行进行抵押。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从过户之后开始45个工作日下发产权证。也是直接送到公积金管理进行抵押。买家如果有其他需要可能使用到产权证的,可以到银行或者公积金处领取产权证复印件。三、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1、核实清楚房屋基本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有无共有人、有无抵押、有无出租等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出售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并且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核实出售方身份是首要,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一手房是和开发商做交易,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买二手房的一定要核实与你交易的对方的身份。3、违约责任要明确,要有力度买卖双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约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4、出售方的户口一定要迁出迁移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要迁走就一定要找一个落户的地方,如果不能落户,当然也迁不走了,所以这类纠纷由于不适合强制执行,目前法院现在还不受理这类案件。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房屋内的户口状况。购买方最好去调查一下房屋内是否有户口,决不要轻信上家的空口许诺。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往不要忘了进行物权变更,说的简单一些也就是将二手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的话只能是取得了对二手房的占有,但从法律上来看,二手房还是属于卖方而不是自己的,这样显然就没有实现购买二手房的目的。而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卖方的积极配合,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做出相应的约定,以免出现卖方拖延办理过户的情况,损害到买方的合法权益。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会承担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广告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商品的主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商品房开发企业的青睐,但有不少开发商为了销售自己的房屋,不惜在购房广告中设计陷阱,而我们总被广告的绚丽所迷惑。那么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广告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夸大项目现状 房地产是...


·卖房办理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卖房办理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卖房办理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卖方办理他项权证的流程是,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


·在现今社会,对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在买房看房时要对房屋的属性
      在现今社会,对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在买房看房时要对房屋的属性有十分具体了解,房屋的种类和质量是非常多样化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遇到商铺和住宅结合的住房建筑,那么从专业的角度来看住宅底商与商铺的区别有哪些?请您阅读由我们为您整理的以下内容助您的了解。住宅底商与商铺的区别有哪些顾名思...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怎么办?这不仅是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害。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几种呢?请看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 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房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房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拍卖房的处理规则是依然不受到拍卖房屋的影响,如果是设立抵押或查封之前成立的,则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权人(债权人)、竞买人仅可请求取得租金收益。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