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律顾问可以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律顾问可以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离婚时难以认定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可以无法就有关问题的认定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下,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方式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还要区分是否存在过错的情况。
  
  
  


·起诉离婚一审前可以不调解直接离婚吗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话,表明当中有一方是已经下了决心要和对方进行离婚的,所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为了争取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当然,离婚是自己最终要达到的目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起诉离婚一审前可以不调解直接离婚吗? 起诉离婚一审前可...


·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是就不能离婚了,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具体提起离婚诉讼也是有一点流程要求的,那到底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


·超期拘留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超期拘留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利害关系人; 3、出于自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


·重婚的判定和量刑情况是什么?
      重婚的判定和量刑情况是什么?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认定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私生子社会抚养费如何计算
      私生子社会抚养费如何计算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诱拐未成年女孩怎么样判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


·一、婚内另外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内另外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内另外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问题有哪些?
      现代社会对于离婚案件也是司空见惯,那么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问题该如何解决呢?父母在离婚后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孩子的不同年龄随父母方生活对象不同,一般哺乳期内的孩子跟随父母生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更多的关于抚养权的知识吧。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