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罪名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罪名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三、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既生产伪劣又销售伪劣商品的,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两种犯罪行为,因为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产品的,所以,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在量刑时应当加重刑罚,至少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还应当根据具体额犯罪行为处相应的罚金。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


·绑架罪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即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那在现实生活中,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要怎么做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刑事自诉案件办理首先可以由涉案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受害方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请求。 ...


·未满14岁多次偷盗怎么判刑
      因为孩子不满14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对孩子进行严格教育,并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聚众斗殴如何定罪
      聚众斗殴如何定罪?这要看聚众打架行为的轻重程度,如果严重的是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的,但是具体是构成聚众斗殴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还需要对这两罪进行区分,司法实践中,两罪应该如何进行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聚众斗殴如何定罪 一般来说,轻一点的就是一般民事纠纷...


·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刑事诉讼活动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按照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审判和执行等环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注意。那么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基本大法,对于许多刑事案件的审理处罚都有严格的规定维护了国家的秩序与稳定。为了使得法律跟得上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我国的刑法经过了多次的修订,也更改了许多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可以查找到来源的,如果查不到来源,自己也不能说明的则可能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务员的财产可能出现特别巨大的差距,那么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有何规定?如何量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


·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自己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