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二、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以上提供的是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的一部分,想具体了解的,请查询我国的新婚姻法。在结婚之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其实很多时候会视为对配偶的赠与,那这个时候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也无可厚非。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被加上名字的一方对房子的购买并未实际出资,因此若是夫妻双方就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并且双方也无法达成协议的,就只能按照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来处理。
  
  
  


·房补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房补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 (二)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家庭享受民...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


·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对象不同,前者对象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后者不一定。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


·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可以转让的集资房有哪些
      房产的转让这是很常见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进行房产的买卖。对于集资房来讲,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不过,由于集资房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国家对可以转让的集资房作出了限制。那到底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类集资房可以转让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


·什么证件是买房必须查看的
      什么证件是买房必须查看的 (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方:__...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房屋拆迁是为了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近年来国家多处城市出现城中村拆迁,主要由政府主导,房地产商投资。因此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有喜又有悲,喜的是能获得拆迁补偿和奖励,而悲的是自己要与一直居住的房屋离别。下面,将为您介绍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雅安市...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费是多少?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吗?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


·办假离婚买房可以吗?
      首次置业所付的首付比二次置业的首付低了几成,因此购房者为了能够少付首付就找中介办假离婚买房,这是社会存在的不可争议的事实,但是通过法律以外的渠道办理离婚证是不正确的,其欺骗了银行,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罪责的。下面我们记者寻访了买房者以及银行方面的一些信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办假...


·一、首次买房子税总共多少钱?
      一、首次买房子税总共多少钱?1、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到144平米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交钱证明。2、印花税印花税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