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述建筑工程的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为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产品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机具及其资金的消耗标准;即由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额度。而所谓的正常施工条件是指,生产工艺过程符合规范规定,施工条件完善,劳动组织合理,机械运转正常,材料符合一定规格且储备充裕。它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它授权的机关根据当前建筑技术水平和条件统一制定的,它不仅具有法律性的数量指标,还对正常生产条件和质量要求做出规定。定额的法令性,要求各单位在执行时不得任意修改,当定额项目不全或者施工条件不符合而必须由企业临时补充时,必须由主管机关审批,以维护定额的严肃性。无论是设计、计划、生产、劳动工资、预算、财务等各项工作,都必须以它作为自己工作的尺度,加以认真地贯彻和执行。没有定额管理,就不可能有周密的计划和合理的施工,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核算。所以,定额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二、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一)定额是贯彻节约原则的有效工具,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1、是定额可以促使企业节约社会劳动(工作时间、原料等)和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工作进度,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2、是定额作为工程造价计算的重要依据,又可以促使企业自身加强管理,把社会的消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促使企业在投资时合理、有效的利用和分配社会劳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以便能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取得客户的信任。(二)定额是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的工具,有利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定额既是投资决策的依据,又是价格决策的依据。对建筑企业来说,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只有充分考虑定额的要求,做出正确的价格决策,才能占有市场优势,才能获得更多的工程项目,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对投资者来说,他可以利用定额来权衡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预测资金投入和预期的回报;还可以充分利用有关定额的大量信息,有效地提高其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优化其投资行为。可见,定额在上述两个方面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因而对完善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市场和建筑市场,都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以上内容就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的主要表现方面,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些企业甚至从自己内部出发,对加强自己的企业员工进行该项内容的相关培训,以避免今后因为此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公司辞退员工有补偿和失业金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有补偿和失业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符合法定条件才有补偿和失业金,符合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就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也呈现了多元化,您对劳动关系都不陌生。建立劳动关系,其实并不容易,需要符合多个条件,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一、在职员工主动离职有没有补贴?
      一、在职员工主动离职有没有补贴?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一、向单位提了辞职随时走吗?
      一、向单位提了辞职随时走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023要收费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018要收费吗? 一、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在面对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规定。那么打官司要工程款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此时都会手足无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怎么办。 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 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平时签署的多是固定期限合同,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需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
      在工作中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安全事故,每个公司都会三令五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出于道义或法律都应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一份规范合法的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既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更能避免事故处理后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应该怎样规范的书写?为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