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述建筑工程的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为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产品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机具及其资金的消耗标准;即由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标准额度。而所谓的正常施工条件是指,生产工艺过程符合规范规定,施工条件完善,劳动组织合理,机械运转正常,材料符合一定规格且储备充裕。它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它授权的机关根据当前建筑技术水平和条件统一制定的,它不仅具有法律性的数量指标,还对正常生产条件和质量要求做出规定。定额的法令性,要求各单位在执行时不得任意修改,当定额项目不全或者施工条件不符合而必须由企业临时补充时,必须由主管机关审批,以维护定额的严肃性。无论是设计、计划、生产、劳动工资、预算、财务等各项工作,都必须以它作为自己工作的尺度,加以认真地贯彻和执行。没有定额管理,就不可能有周密的计划和合理的施工,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核算。所以,定额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二、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一)定额是贯彻节约原则的有效工具,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1、是定额可以促使企业节约社会劳动(工作时间、原料等)和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工作进度,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2、是定额作为工程造价计算的重要依据,又可以促使企业自身加强管理,把社会的消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促使企业在投资时合理、有效的利用和分配社会劳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以便能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取得客户的信任。(二)定额是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的工具,有利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定额既是投资决策的依据,又是价格决策的依据。对建筑企业来说,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只有充分考虑定额的要求,做出正确的价格决策,才能占有市场优势,才能获得更多的工程项目,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对投资者来说,他可以利用定额来权衡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预测资金投入和预期的回报;还可以充分利用有关定额的大量信息,有效地提高其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优化其投资行为。可见,定额在上述两个方面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因而对完善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市场和建筑市场,都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以上内容就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的主要表现方面,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些企业甚至从自己内部出发,对加强自己的企业员工进行该项内容的相关培训,以避免今后因为此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是多长?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劳动者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劳动者会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事故,导致严重受伤,这些事故可以归结为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需要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更好的理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文对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是多长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定...


·做一休一的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
      做一休一的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做一休一的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的话,就应当按照小时或者是日工资的方式来进行一个计算,而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是职工全年月平均工资的话,一般情况下天数都是按照20天来进行计算的,当然具体的计算方式还是需要区别对待。加班加点地工作,是许多企业中的常见现象。《...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在哪里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在哪里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入职后,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次月,单位就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员工来说,社保是最基本的劳动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个人不用承担。那么,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


·工伤认定需要多少时间作出结果
      由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对事故的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很想快点知道认定结果的,但此时作出认定结果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才行,那究竟我国工伤认定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作出结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需要多少时间作出结...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 对劳动者的不利是你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使被认定后,各种工资待遇福利最多都只能是一般水平。但是不签,法律也有对用人的惩罚条款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现行规定中仅仅提及第三人,没有明确第三人在仲裁活动中的地位。根据第三人的特点,仲裁机关应通知其参加调...


·一、辞退代通知金与补偿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一、辞退代通知金与补偿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辞退代通知金与补偿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赔偿金,虽然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但是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二、...


·经济补偿金要进工资总额吗?
      经济补偿金要进工资总额吗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而且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本身农民工又不懂得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一、拖欠农民工工...


·未签劳动合同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