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离婚孩子上大学了原则上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 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二、抚养费支付年限当前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法院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学学费,法院也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抚养费上还是会遵循18周岁的年龄限制。三、抚养费如何支付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支付一方只会同意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很少会愿意一次性给付所有的费用。实际操作中,可以指定某一银行账户为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由支付方按月定时将抚养费汇入该帐户内。该帐户的汇款记录,即可证明其已履行过支付义务。对于支付方拒绝义务的:如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需先到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以确认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支付条款的效力后,方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中已有抚养费支付的具体条款,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抚养费的变更“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父母需要支付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但是很多父母还是会自愿支付。故此对于任何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民事主体,即使父母在其上大学期间,没有支付任何一笔费用也是没有触犯法律的规定,故故此不得通过起诉索要抚养权。
  
  
  


·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
      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 一、女方给的嫁妆离婚之后归谁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


·抚养遗赠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对于我们来说,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情况特殊的话,很多老人是与抚养人进行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来说,它和单纯的遗嘱遗赠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其实,只要我们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很容易将它们区分开来的,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


·子女抚养费标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
      子女抚养费标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对于离...


·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在哪里?
      监护人和抚养权的概念很多人都会把它们弄混淆,认为这两者是同一样的东西。其实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权利,虽然有些观点存在一些重叠,但是从总体来说孩子监护人的范围更广,只是人们更重视孩子的抚养权而已。下面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到底有哪些。 一、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


·一、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2种情况可以要求分割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2023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是什么?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是什么? 我国在制定颁布相关法律的时候,为了适用的便利和审判时的理解方面,一定会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都是为了在实际应用当中,法条的应用不是那么抽象,那么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国家赔偿如何计算赔偿的
      国家赔偿如何计算赔偿的(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200万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


·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对于自己的孩子双方都享有平等的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不同于其他性质,双方都是可以平等的进行争取的。当然最后孩子权的归属方式无非就是协商或者诉讼这两种方式。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归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