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再婚不用离婚证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再婚不用离婚证可以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再婚的一方还需携带离婚证或者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书。所以,如果再婚的一方之前就是协议离婚,那么在办理再婚手续的时候要是没有携带离婚证,就不能办理再结婚登记。二、再婚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再婚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因为在办理再婚手续的时候,需要证明自身现在是离异单身的状态,而能够很好证明这一点的无法就是提供离婚证或者拿出法院之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离婚的调解书。一般之前是协议离婚的,就必须要出具自己的离婚证,否则的话无法证明单身状态,最终可能不能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一方怎么向法院起诉抚养费?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即使双方离婚了,也不应该对孩子不管不问。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要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如果其拒绝履行义务,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那么,一方怎么向法院起诉抚养费?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怎么向法院起诉抚...


·是否准予分居夫妻离婚?
      有的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之后,可能更加觉得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变淡了,因此离婚的念头就会越来越重。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是否准予分居夫妻离婚呢?要想解答这个问题,需要看分居夫妻是否满足了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若满足那么才会准予离婚。 一、是否准予分居夫妻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


·一、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财产的:可以从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主要根据对方是否有上述隐藏、转移的行为以及情节的轻重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


·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哪国法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是怎么样的?涉外离婚孩子抚养权依照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


·《<婚姻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全文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首先说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已废止失效。 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不管是结婚时间的长短,您对于婚姻法的一些规定都是不想怎么清楚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您由于传统的婚姻观念导致对...


·错判后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吗?
      判刑后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吗,这个问题在日常的生活中遇见的比较少,因此很少会有人关注这个问题。但出现的几率小,并不带表完全不会发生,所以在事情还未发生的时候,先要多多的了解一些相关知识,这样虽然不一定用得上,但多知晓一些,肯定是没有错的。 那到底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呢,其实这就要看...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必要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但一般来说是没有很大的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满足法...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


·父母没有抚养孩子怎么办
      父母没有抚养孩子怎么办?父母不扶养孩子,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二、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