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吗?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
  
  是不可以私了的
  
  1、交通事故有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不能私了的。
  
  2、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管怎么私下解决,被告人都要被判刑的,只是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的问题。
  
  3、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和解制度,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向法院出具谅解书后,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交通事故怎么私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
  
  一种情况,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一方在协议履行阶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诉,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另一种情况,是在签协议时,由于医院技术水平条件等因素,导致未发现一些损害扩大的事项,那么在确认予以发现时,可以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规定,重新确立损害数额来进行诉讼。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
  
  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三是迟迟不履行协议。
  
  三、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私了”固然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解决纠纷,但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私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现场就事故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根据北京地区《通告》的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处理,不能“私了”:
  
  (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二)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车辆不能行驶的;
  
  (四)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的;
  
  (五)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
  
  (六)肇事人所驾车辆为外省市号牌,且不能当场赔付的。
  
  正常情形下,交通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并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严重的身体或者是财产上的危害,此时就可以私了。但一旦已经导致了他人死亡或者是残疾,又或者是受害者的伤情比较严重的情形,此时需要报警处理,公安机关的职员认定事故等级之后就可以交割日检察院来判处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就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这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


·一、醉驾车被扣应该要怎么处理?
      一、醉驾车被扣应该要怎么处理?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


·一、交通事故车维修费保险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维修费保险时效是多久?1、交通事故车维修费保险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汽车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汽车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在二手交易市场当中,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产品,除了您比较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以外,小到一些二手的洗衣机电冰箱等都可以进行二次销售的。因为毕竟交易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之上的,所以现如今汽车转让这样的事情也是比较常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汽车转让合同注意事...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住院,那又该怎样赔偿才是合理的呢?在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一、交通事故处理...


·90后男子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给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给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确需补充营养食品,由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伤情提出意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支出的费用。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只能作参考,但...


·肇事司机不服车祸伤残鉴定该怎么办
      伤残报告鉴定是由专业的三甲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该在医疗鉴定过程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不能是出现是鉴定机构不具有资格的,或是鉴定过程的出现违法的,错鉴的,这样绝对真实的伤残鉴定报告,才能作为法院审判过程证据。但是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告,即使造成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对这个鉴定报告提...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有几种1、一种情形是中介公司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致使合同解除;2、另一种情形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购房交易失败并且买卖双方顺利解除合同,则中介公司须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用。在上述两种情形下,买卖双方可以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所支付的...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才可以,具体多少由法官酌情衡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请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无论...


·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劳保用品对社会生活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在一些时期是会需要和劳保用品打交道的,特别是某些职业中,总会需要发放劳保用品,当然,对于发放劳保用品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总是和劳保用品打交道的话应该了解一下。那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呢? 一、车间劳保用品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