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目前法律不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定义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2、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3、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的财产的规定和制度,在很大层面上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能更大的力度上在法律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意义的一项制度,而且在夫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旦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争执的,可以翻阅相关方面的法律用以维权。
  
  


·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合法的公民虽然能够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出现犯罪行为而被法律所处罚,但是却不能保障每个国家机关不会再错误判断的情况下将合法的公民当作是罪犯抓捕甚至是刑拘,但是对于这样的错误无疑是对合法公民的伤害,那么,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一、公民被刑拘错了国家赔偿吗?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


·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当事人不管是第几次起诉离婚,若最终想要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了,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与第一次起诉离婚要求的证据其实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究竟需要哪些证据。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一般情...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


·一、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拿到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拿到离婚证?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办好离婚手续后,当天就能拿到...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同时《民法典》中删掉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仅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如果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对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 我国民法典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协议没抚养费可以吗?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的逐渐增加,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打击是比较大,因为离异家庭的孩子都会拥有一定的心理阴影,离婚的时候还要解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那离婚协议没抚养费可以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协议没抚养费可以吗? 这是不可...


·离婚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实践中,如果夫妻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在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此时对于很多人而言都不太清楚离婚协议格式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介绍这方面的内容吧。 离婚协议格式 男方:_________,汉族, ___...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