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几天后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几天后判刑?
  
  1、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到判刑的时间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二、批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批捕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能希望以最快的时间得到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可最简单的刑事案件也不能说匆匆几天就判刑了。公诉案件中批捕到判刑中间还有审查起诉的重要过程,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也不是漫不经心的看一眼材料就完事了。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犯罪人希望发生犯罪结果的意图不同,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必须在犯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措施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学校教育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没有做好而发生的事故有很多。教育设施的安全出了问题,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那些正值花季的孩子们。那么,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的措施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文中为你一一解答。 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定义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


·高速公路逆行事故会被判刑吗?
      高速公路逆行事故会被判刑吗? 一、高速公路逆行事故会被判刑吗? 一般会被判刑的,逆行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那个量刑重?
      敲诈勒索罪与故意杀人罪哪个量刑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故意杀人的...


·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赌博是违法的行为,我们都说小赌怡情,亲戚朋友之间一起打打麻将娱乐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作为盈利的手段就可能构成犯罪,即赌博罪。针对刑事犯罪,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追诉时效的,那到底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区分赌博与娱乐 (一)从主观方面看,...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判刑标准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但受损的人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比如说,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用同时和解或者是调解的途径。在我...


·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一些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的说法都不尽相同。那么如果辽宁省的本省人想要了解关于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标准,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详细内容我们往下看。 一、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