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丈夫背对着妻子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妻子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三、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都是男女平等原则,即平等分配,但是如果是出现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例如精神损害赔偿等,而如果财产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的,法院会依据相应的分割原则和实际情况判定相应的分割比例。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男方申请离婚孩子跟男方女方岀抚养费吗,抚养费计算
      离婚纠纷一般就来自于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两种,其中抚养权的分配是争议比较大的,根据孩子的情况以及个人的条件一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获得探视权并且需要给予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不过对此有很多人都不了解,那男方申请离婚孩子跟男方女方岀抚养费吗? 男方申请离婚孩子跟男方女方岀抚养费...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现阶段因为父母双方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对对方并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很多婚姻的破碎,但是孩子却让父母双方难以割舍,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光考虑亲情还有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在争夺小孩儿的抚养权时也会有很多意外情况的放生。 再婚后想抚养以...


·离婚后两个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两个小孩抚养费怎么算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必然会涉及到程序问题。而相比之下,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要比起诉离婚程序简单一些的。但有时候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才能离婚,因此了解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这个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一、离婚案件查封案外人财产是否合理?
      一、离婚案件查封案外人财产是否合理? 离婚案件查封案外人财产是不合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


·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一、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


·离婚时怎么分割股票收益?
      离婚时怎么分割股票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或投资做股东的分红,或购买股票、基金抛售后产生的收益。这些收益、分红在性质上属于投资经营性的收益,若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但是投资股票收益有其特殊性,原则上,一方以...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几个法定情形,应当判决离婚。1 、对方同居,重婚的。2 、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3、 对方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4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5、 对方下落不...


·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多数人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是很清楚,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么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针对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