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抢劫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3、主体不同。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不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不同。抢劫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绑架罪行为人主观上也是直接故意,但包括并列的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上的其他目的。二、抢劫罪怎样判刑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在很多人的眼里抢劫罪与绑架罪都是很严重的,但是就法律中规定的严重暴力犯罪范围来看,其中包括了抢劫罪,但是并未包括绑架罪。因此,在法律上绑架罪其实尚未达到那么严重的程度。而一般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能构成抢劫罪,但绑架罪则通常是要求行为人年龄达到16周岁。
  
  
  


·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涵义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后,会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但是在审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精神不稳定或者精神错乱时如何处理。很多人想知道会不会对嫌疑人做精神鉴定。我国刑诉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鉴定,以利于执法办案。那么,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有哪些涵义??下面...


·死刑犯父母要赔偿民事责任吗
      死刑犯的民事赔偿是由其自己承担。如果死刑犯有自己的财产,在被执行死刑后,该财产就成为遗产,如果父母继承的话,就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超过继承范围内的可以不予赔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


·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徐州属于江苏省比较出名的一个地级市,而要是在这个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也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此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


·可以对走私毒品罪假释吗
      一、可以对走私毒品罪假释吗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一、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不能简单的用几率来衡量,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不会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这是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实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 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


·单位犯行贿罪该如何处罚
      就行贿行为而言,法律中规定在不同主体实施该行为的时候,具体构成的罪名不同。要是自然人实施行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的,那构成的是行贿罪。不过要是单位有行贿行为的话,那就有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此时单位犯行贿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单位能构成单位行贿罪单...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就构成了过失损毁文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


·酒驾撞死人的应该怎么判刑
      酒驾撞死人的,具体可以分为饮酒后驾车撞死人与醉酒后驾车撞死人两种情况,但不管是在那种情况下此时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一般会认定构成犯罪,那么酒驾撞死人的应该如何判刑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酒后驾车撞死人更要处罚。 根据刑法...


·出卖个人信息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民的个人信息其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属于公民人身权当中的隐私权的一部分。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在网络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很多,尤其是在购买了房子、车子之后,很明显的感觉到他人获知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在我国出卖个人信息会构成犯罪,那么出卖个人信息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


·《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
      玩忽职守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滥用职权型犯罪和徇私舞弊型犯罪。而我国《刑法》中本身也是规定的有玩忽职守罪罪的,那《刑法》中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呢?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此时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又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