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民法典》允许夫妻按照双方的意愿,约定处理双方的财产关系,可以满足新形势下夫妻因各种原因(如个人承包经营、再婚夫妻的财产、涉外婚姻及涉及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等)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上是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的财产情形,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离婚案件中比较容易解决。但审判实践中的财产问题错综复杂,种类繁多,却并非能够生搬硬套的。在离婚案件中有这样两类问题比较普遍,亦颇具有争议。一 是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如何定性?二 是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如何定性及分割?(一)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如何定性及分割。在基层法院,90%的当事人来自农村,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只有在民政机关进行登记以后,双方父母才会选择黄道吉日为儿女举行结婚仪式。因此,按农村的风俗习惯举行结婚仪式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结婚"。"结婚"的同时,女方父母要为女儿陪送嫁妆,结婚当天将该财产送至男方家中,男方父母也同样要为儿子购置结婚必备的生活用具。三、男女双方的以上财产均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离婚时该类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对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理由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男女双方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前提,而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不是法定的,只是风俗而已,与婚姻关系是否确立没有必然的联系。从结婚登记直至婚姻关系解除时为止的一段时间,称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为儿女结婚购置的财产,是父母赠与的财产,且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故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例外,即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综上,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的《民法典》有很多种的条款,面对于夫妻财产的约定,只要在婚姻续存之间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好所有的财产,就可以更好的处理好双方财产的纠纷,所以,夫妻财产的制度我国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人离婚是有预谋的,会事先采取措施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转移。而另一方往往是后知后觉,甚至还有在发现对方在婚内转移共同财产的,但却不知道要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告诉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


·离婚了没有钱补偿应怎样办理
      离婚了没有钱补偿应怎样办理 一、离婚了没有钱补偿应怎样办理 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当地法院起诉,对方有义务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离婚协议的补偿问题,最主要还是要看211当初如何协商的,要是真的没钱的话,看看还有其5261他物产,或者不动产什么的,...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贫困户领取国家补助或者学生领取助学金都需要提供家庭贫困的证明。贫困证明是证明自己的是否符合贫困标准的最有利证据。一份内容完整措辞准确的贫困证明更能精准表达贫困的程度。那么,家庭贫困证明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家庭贫困证明范文,供您参考。? 一、申请贫...


·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对妇女进行解救,就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那么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 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入账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无需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 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


·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⑴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⑶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