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肌肉萎缩可以评定为伤残的等级的,但还是要看肌肉萎缩严重的程度;
  
  
  1.工伤伤残的劳动能力标准: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残疾人证》的四级相当于部分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等同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肌肉萎缩是指横纹肌营养障碍,肌肉纤维变细甚至消失等导致的肌肉体积缩小。多由肌肉本身疾患或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所致,病因主要有:神经源性肌萎缩、肌源性肌萎缩、废用性肌萎缩和其他原因性肌萎缩。肌肉营养状况除肌肉组织本身的病理变化外,更与神经系统有密切关系。脊髓疾病常导致肌肉营养不良而发生肌肉萎缩。肌萎缩患者由于肌肉萎缩、肌无力而长期卧床,易并发肺炎、压疮等,加之大多数患者出现延髓麻痹症状,给患者生命构成极大的威胁。
  
  二、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50 个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0 个月×2551 元=25510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0816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27550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
  
  三、评残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
  
  4、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四、工伤评残注意事项:
  
  1、评残要掌握好时间,一般伤情不需要再看门诊时就可以去评残;如果伤到颅脑或神经,起码需要6个月至1年后再评残;有内固定的需拆除内固定后才能评残,拆除内固定后需康复一二个月后再去评残;
  
  2、评残项目要填齐,不要漏了项目,一般伤情需要做两项,一是伤残鉴定,二是停工留薪期鉴定,如果截肢或截瘫的需要申请安装假肢鉴定,如果伤情严重无法自理的需要申请长期护理依赖鉴定。
  
  3、如果有内固定的,需要拆除内固定才可以评残,如果医生开具证明,内固定无需拆除,那内固定不拆除也可以评残,但拆除内固定的费用就无法报销。
  
  4、如果有神经损伤需要做肌电图检测,颅脑损伤导致精神障碍的需要做精神方面的鉴定,性功能有损伤的要做性功能检测,将检测的结果一并提交,以免劳鉴委遗漏隐形损伤。
  
  5、不要过早的评残,一定要等治疗终结了才去评残,评完残后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按正常程序将无法得到赔偿,如果要得到赔偿,还需要申请旧伤复发、再续治疗或医疗期延长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自己的伤情特别严重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请评残的,而且评残的标准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所以,任何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评起等级肇事方也同样要赔偿当事人的所有费用。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购买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车主肯定是要先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后,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才能在责任范围内作出赔偿。那么您知道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强险的基础费...


·开车没碰到人要告我故意伤害怎么办?
      开车没碰到人要告我故意伤害怎么办?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员。其实这些行为只会给人们留下当事人理亏的印象,根本不可能达到躲避官司的目的。当事人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


·车祸被撞伤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车祸被撞伤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车祸处理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不少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他人人身的损害,此时就需要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道...


·公司注册后租赁房屋时,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到相关部门进
      公司注册后租赁房屋时,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样做,不仅能够保证双方权益,在有的时候还能避免纠纷。那么,公司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办理呢?在下文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一、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此外,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道路交通发生的事故频多,而且,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都会涉及到事故的责任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查询整合的有关资料,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


·醉酒驾车标准究竟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标准究竟含量是多少? 醉酒和饮酒驾车的处罚标准不同。醉酒驾车标准酒精含量是多少?在道路上利用呼气检测法检测出的结果可与血液监测标准数值进行换算来判定属于哪一种,判定后记分罚款、扣留驾驶证,外加拘留。检查后逃逸或者直接逃避检查的,有可能从重处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比驾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