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毒罪未遂和既遂的区别何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贩毒罪未遂和既遂的区别何在?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贩毒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二、贩毒犯罪的社会危害是什么?从社会危害性来看,贩卖毒品这类犯罪活动,在直接侵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的同时,往往还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如吸毒人员为了吸毒荒废耕作、倾家荡产,甚至引发其他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就已经让毒品进入交易环节,其必然结果是贩毒人员为了把毒品卖出去而积极促进毒品在社会上非法流通和扩散,从而使得刑法所保护的“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这一客体处于现实的危险状态,这种行为包含了危害社会的现实危险性,这时就应当追究行为人既遂的刑事责任,至于卖出毒品只是把这种社会危害变为现实,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把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形态向毒品转移前延伸,增强了法律对贩卖毒品罪的否定评价和对毒品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综上所述,刑事犯罪从成立方面看,有未遂和既遂,一般情况下,对于未遂的情况处罚比较轻。贩卖毒品对社会的危害很大,只要毒品进入交易环节,不管数量多少,公安机关都办理,按照犯罪既遂处理。判定未遂要从几个方面入手,如嫌疑人还没有将毒品出手,则可以认定未遂。
  
  
  


·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就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 1、《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


·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当事人不服而提起申诉的情形,那么到底申诉有没有效果,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跟您聊聊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知识,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进行刑事申诉之后,法院必须对申诉进...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可以么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一、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哪些内容?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邮政法》第...


·非法拘禁案无罪辩护的内容有哪些?
      非法拘禁案无罪辩护的内容有哪些? 一、非法拘禁案无罪辩护的内容有哪些? 非法拘禁案无罪辩护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


·什么是骗贷罪,标准又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型犯罪也是层出不穷,国家为了针对这些新的犯罪方法,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大众的思想的改变,贷款也是越来越普遍,人们大多会用贷款创办企业,购买房产,车子等大型的不动产,而随之而来的关于贷款的犯罪也出现在我们身边,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了一...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可以说大多数的刑事案件撤案的时候不是以原告方本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可能就算被告方也在私下里和原告进行了各种调解,可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是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就能够撤诉的。所以有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提起的刑事案件诉讼如果产生了撤诉的想法应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法...


·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