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该在多久之内?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1、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三、一般民事案件到哪里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作为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样能争取到一些时间。当然,根据民诉法规定,即便被告没有提出,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没有管辖权的,要移送管辖。毕竟,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案件类别不同,如果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容易产生误判的情况。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


·移送管辖裁定可以申诉吗?
      移送管辖裁定可以申诉吗?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民初驳回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民初驳回怎么办? 一、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被驳回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被驳回可以上诉处理,具体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需要被告答辩吗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需要被告答辩吗?行政诉讼法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限定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程序上管辖权移送大概要多久
      一,程序上管辖权移送大概要多久移送管辖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


·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可以上诉吗?
      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可以上诉吗?不可以上诉,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


·审查逮捕管辖要指定吗?
      一、审查逮捕管辖要指定吗?审查逮捕环节是不需要指定管辖的。一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指定管辖只是对于下级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权进行了明确,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专属职权,有其特定的管辖原则,并不受此约束,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管辖权不但要与立案管辖相衔接,还有与审判管辖相对...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是指的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是指的什么?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是指的什么? 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 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中的管...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不能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


·依职权移送管辖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依职权移送管辖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


·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上诉吗?
      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上诉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在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时,应当允许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首先《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提起主体是“当事人”应当包括原告。其次,在被告未提出管辖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