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适用此条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并不构成夫妻关系,所以并不存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说法,有关财产仍然是属于一方所有,并不存在共同财产,所以只需要对具体的财产由各自取回即可,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进行认定,并制订合理的财产分割计划。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


·育有两个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于公平而做
      育有两个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于公平而做出一人负责照顾一个孩子的决定,但实际上这样的抚养权分配会在实际生活中出现很大的问题,虽然是看似公平却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孩子的感情。那么,究竟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


·大家可能听说过阻碍军事行动的内容,但是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的具体
      您可能听说过阻碍军事行动的内容,但是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对于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认定更是知之甚少,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有严格的认定标准的,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公平所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具体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到本文看看。 一、阻...


·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父母即使离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在现实中,因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双方没有处理好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后续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起诉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


·一、单亲家庭监护人判刑了小孩怎么办?
      一、单亲家庭监护人判刑了小孩怎么办? 如果单亲家庭孩子的监护人被判刑了、可以改变孩子的监护权、让孩子的直系亲属充当监护人、如没有人愿意充当的话、可以送到保育院代为扶养;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1、未成...


·1、在我们步入社会进入一家单位上班后
      1、在我们步入社会进入一家单位上班后,为了避免后续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首先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的开除劳动者,我们劳动者也不能随意的离职,但是劳动合同最大限度的还是在保护着我们劳动者。2、我们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一...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无论夫妻最终是以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的,此时办理协议离婚和办理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条件要求不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选择协议或诉讼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对于其中的起诉离婚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


·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
      不管夫妻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这样才能尽快离婚,并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不说,诉讼离婚中的注意事项与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是不同的,那究竟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起诉离婚注意什么事项 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 一般来说...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