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拆迁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拆迁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先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然后得到同意之后领取产权证,需要到悉案规划建设局去审批,对于自建房和其他房屋都是一样有房产证的,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提供资料要件:
  
  1、房屋产权登记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审验原件)。
  
  3、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复印件(审验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6、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及平面图。
  
  三、宅基地申请条件
  
  1、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三)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四)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2、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3、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4、户口已迁出的;
  
  5、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6、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自建的房屋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证的,当然只有在当事人在合法的程序下办理了房产证的情况才能证明自建房的房屋所有人是自己,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向当地部门提出申请,再提交相关的材料。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父母会将名下的房屋赠与子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过户,可以免交很多税费。即使是亲属关系,也应该用书面方式落实这件事。那么,房屋赠与协议范文是什么样的?这份协议里面,会注明赠与房屋情况、过户手续、违约责任及权利与义务等,下面本站我们通过这篇范文告诉您。 房...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如果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
      如果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就会构成现实中常见的“一房二卖”。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尤其是得不到房屋的买受人而言,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房二卖能要求双倍赔...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定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房产抵押反...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每个人在的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孩子学校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什么,只要是需要的就去改变。当然,也可以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一般我们在哪里打拼就会在哪里定居,这也就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有关户口、房子什么的各种问题。有足够的能力买了房子之后...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房产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类不动产无权,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就房产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案例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等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


·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公证
      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公证 借名买房协议,就是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然后将房屋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归自己所有。借名买房实际上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看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的是什么人的姓名,那么那个人就可以被认为是房屋的所有人。...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
      买房卖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应该谨慎处理。然而很多朋友都说在卖房的时候很纠结,或者家人会因为卖房或者买房发生很多争吵,也有很多朋友说遇到过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的情况,当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呢?将在下文中进行分析。 一、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


·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问题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处理一般针对的都是属于共同的房产,作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而对房产作出处理之后,可能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见,在离婚房产处理过程中也是有需要考虑的地方,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