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罪轻辩护意见词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盗窃罪罪轻辩护意见词怎么写?
  
  盗窃罪罪轻辩护意见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某某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某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李某某涉嫌盗窃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多次会见被告人,又通过庭审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辩护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对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
  
  2、被告人自愿认罪,能够坦白,具有悔罪表现
  
  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辩护人会见时也多次表示后悔。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
  
  李某某系因家庭贫困,妻子没有工作,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生存压力大,由于自己知识浅薄,就业困难,没能经受住考验,心存侥幸以致犯下了令他今天后悔莫及的错误。李某某因为生活困难而盗窃,比起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分子来讲,其主观恶性小,具备通过教育改造,重新做人的客观基础,恳请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惩罚,但被告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轻,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能够自愿认罪,积极悔改,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恳请合议庭按照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被告人李某某宽大处理,以达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促使被告人迷途知返,浪子回头,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辩护人:苏某某
  
  日期: 2016.7.27
  
  二、盗窃犯罪从轻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综上所述,盗窃罪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侵财案件,法院审理的时候,控辩双方会有发言机会,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可以在出具的辩护词中,要求从轻处罚。律师可以举证说明盗窃数额不大、被告事后积极赔偿并主动认罪,这些都是从轻的理由。
  
  


·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都有发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发生,而往往这时候,这已经构成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涉案金额才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越大收到的处罚也越严重。而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核算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决定逮捕?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决定逮捕?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可以进行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批准逮捕吗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因此,在时间上没有任何限制性的要求,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需要逮捕的,立即决定逮捕。但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


·刑法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按照规定,出口货物的企业要及时报税,缴纳出口关税。而为了鼓励一些行业发展,我国执行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也正是如此,一些不法分子采取种种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这种行为是犯法的。那么刑法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法骗取...


·判刑四年半正常坐几年
      被判刑4年的罪犯,实际就应该服刑4年(包括判刑前实际被羁押的时间)。但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或有立功表现,得到减刑的,则实际服刑的时间不会少于2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


·当事人被拘留五日什么时间计算?
      当事人被拘留五日什么时间计算?当事人被拘留五日应当从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2023缓刑考验期最多几年
      2023缓刑考验期最多几年 一、缓刑考验期最多几年 缓刑犯是暂缓执行原判刑期,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是一缓了之,还有一个考验的问题,即依法为缓刑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并在该考验期内为其设定了一定的法定义务。 关于缓刑犯的考验期。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


·如果孕妇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孕妇杀人怎么判刑1、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控辩双方参与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的法定审理程序,合议庭认为孕妇构成故意杀人情节轻微的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可以认定受害人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负有极大的过错,孕妇作为犯罪嫌疑人...


·司法关于信用卡犯罪司法解释
      《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一百...


·缓刑还能上班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判决结果中有缓期执行,当犯罪分子满足缓期执行的条件时,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必须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不得出入境。那么很多人好奇缓刑还能上班吗?下面您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 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