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之间对债务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之间对债务的处理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就好比共同财产一样,双方都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所以在享有均等分割财产的权利的同时,夫妻双方应该对外所负的共同债务,均等的清偿,但是如果一方存在不是为了家庭生活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自己承担。
  
  
  


·附随义务保密条款内容有哪些?
      附随义务保密条款内容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一、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


·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发生借款的现象,出借钱一方(债权人)因为好面子,觉得写欠条太没有人情味,往往没有写欠条,有的债务人就赖账了。那么,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债权人要大官司的话,欠款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务的形式融资。当然,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具备发行债券的条件,这里还是有严格限定的,一般只有实力雄厚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那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下面我们一起...


·欠钱判决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判决后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钱判决后不还钱怎么办? 1、欠钱判决后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胜...


·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有什么办法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有什么办法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的处理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 有合同的签订那就有可能会有违约的情况
      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 有合同的签订那就有可能会有违约的情况,除开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很多时候违约都是因为当初合同签订时候高估了预期和自己。那么如果己方既然违约了那么就一定要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下面我们将教您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 购销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写 一、甲方的违约责...


·要债被判绑架罪合法吗?
      要债被判绑架罪合法吗? 一、要债被判绑架罪合法吗? 要债被判绑架罪不一定合法,具体是否合法,由债权人是否是采取绑架的方式来要债决定。若是债权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具体来说,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么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最高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解释
      最高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