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主张误工费需要的证据材料有:
  
  误工证明、银行流水、完税凭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最终只能按照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额
  
  二、误工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三、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四 、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综上所述,对于出车祸,如果因为住院治疗影响到了正常工作的收入的,那么就有误工费的赔偿,需要到单位开具相关的误工证明,并且也需要院方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才能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到相应的误工费的赔偿。
  
  


·醉酒肇事交强险是否赔偿?
      醉酒肇事交强险是否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交强险条例)第22条之规定,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
      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这样是否可以界定为赔偿的一部分。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二、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


·交通事故定责要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定责要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应当: 1、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想到的首先应该是报案,让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如果自己人身受到伤害需要紧急治疗的,也要拨打急救电话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行为的,应尽可能的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
      刑事拘留多久后移交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
      在实际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当然也是出于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考虑。就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我国规定需要按照要求缴纳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由于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需要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呢,对此,每个省份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都不相同。那么,您知道河南省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首先为您介绍的就是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它省份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会继续发...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 公司法务部门承担着为该公司防范风险的重大责任,不管是合同的拟定,公司制度的修订,亦或者是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问,都需要公司法务部门的介入,它在公司中处于一个重要的作用,更是一家公司的保护所,那么合同上交到公司法律部门如何做好审核呢? 公司法律...


·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一、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


·交通事故责任书拒签,不会影响责任书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书拒签,不会影响责任书的法律效力。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则生效。 一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