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劳动合同待核查,是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查是否该单位已经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其劳动合同是否经过备案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而办理劳动备案后的产物,就是我们工作中、生活中用到的《就业失业手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工资、就业、失业、统计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各项涉及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备案。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搞好劳动用工备案服务。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采取直接备案、邮寄备案和网络备案等方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旦被签订,那么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只有慎得部门人员的同意,这份合同才会起到法律的效益,所以,在处理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申请办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一般会要求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工伤赔偿,在做工伤鉴定之前需要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认定需要经过哪些流程,一般等待多长时间。到底申请办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行政部门受理...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


·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
      孩子是上天赐予人类最珍贵的礼物,保护儿童也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本能,而“童工”则是困苦生活和利益驱使下的产物,虽然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雇佣童工,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童工还是层出不穷。那么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给您了解一下。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权意识增强,进来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群体劳动争议案例来介绍一下群体劳动争议案的处理过程。一、案情回顾2013...


·一、工地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地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双方协商,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首先,应当确定向哪个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找与之对应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但普遍的情况是包工头在承包单位承包了一些项目,由包工...


·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在休息修建的时间内加班,虽然大多时候员工都是会听从单位安排,但也有员工拒绝加班的时候。而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会克扣员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


·在我国劳动合同变更工种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合同变更工种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依照劳动合同内容执行,对于劳动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变更工种的约定,直接依照劳动...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员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


·国庆加班工资固定是什么?
      国庆加班工资固定是什么?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加班经常可以碰到的情况下,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不得不去加班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在相关法规中对加班也有一定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工资的发放有着详细的说明,保障工作者的劳动可以得到更高回报,那国庆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


·一、劳动合同法人签字也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劳动合同法人签字也具备法律效力么? 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公司的公章,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工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由于工业噪声的存在,不仅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还能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因此在生活中我们要注意噪声的存在,国家法律对于噪声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工业噪声来说,是目前最大的噪声,那么工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工业噪声卫生标准 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