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异议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异议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裁量确定。“协调”程序简便灵活,如能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则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2、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裁决程序如何进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具体规定。二、集体土地征收概念简述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集体土地在进行征收时,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相关的征收土地进行补偿。补偿后,对这类土地补偿进行相关的公示,符合相关的征地补偿规定。相关的集体经济管理部门,下发这类相关的征地补偿。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贷款消费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消费模式,很多人在买房或者是买车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一来可以提前享受到各种的服务,二来还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缓解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但是我们知道贷款是需要有抵押的,银行不会平白无故的贷款给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法律...


·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他人时,需要签署一份土地承包合同,通常合同中会写明承包期限。到期后双方可以通过写一份解除合同来协商解决,但是必须符合解除土地流转合同范本的规范。可能很多农民朋友不太了解解除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给您讲一讲。 一、解除...


·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通知书是否可诉?
      一、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通知书是否可诉?针对土地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有的可以行政复议有的可以行政诉讼,也有的可以申请裁决,都有相应的救济途径。首先通过行政诉讼法来看,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外来企业在农村征地变得越来越频繁,征地补偿纠纷也随之变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给我国的工业化道路带来不小挑战。那么,有人可能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决您的疑...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土地政策也在发生变化。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人们都会买房或自建房,这时就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相关法律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规定,使用权分为农村和城市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


·菏泽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菏泽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山东在国家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地方都在搞征地拆迁,对于当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省规定,各地应该在两到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以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以...


·四川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什么?
      四川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指的就是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对于不同的土地依据不同的数量、面积给予不同的补偿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实行关于人均耕地以及住房土地的标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四川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什么?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一律按以下标准...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公等关键用地,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通常由四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构成,除土地出让金收入外,还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让我们带您了解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吧。 一、开发...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一、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就决定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一般意义上的继承不同。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并未导致农户的消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未终止,故以家庭为农村土...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30年。草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租赁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