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土方工程验收标准
  土建的土石方工程验收标准是参照国标GB50203-20011。
  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管沟开挖、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以及基坑回填。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不要安排在雨季,同时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费用,贯彻不占或少占农田和可耕地并有利于改地造田的原则,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调配方案,统筹安排。
   二、土方工程的重要性
  1、完成拟建项目的场地平整,为建筑物的基础开工创造条件。
  2、完成整个场地景 观的初步造形。
  3、完成整个场地后期的土石方基本平衡调配,包括基础开挖土石 方在整个场地的平衡调配。
  4、在场地具备的条件下,为后期种植土回填储备种植土资源。
  5、完成整个场地的竖向标高控制。
  6、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
   三、土方工程注意事项
   1、雨期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应当说,土方工程应尽量避开雨期施工,这样可以减少人工和物资的投入,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但是某些工程的土方工程仍然无法避免雨期施工,这样就构成了雨期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雨期施工前,应专门做出土方工程的雨期施工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应详细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技术措施。
  (2)雨期施工前,应对场地平整时所建立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者予以加固。
  (3)雨期施工前,要在基底边线以外修建排水沟、排水井,以保证基坑的雨水尽快排出,抽水泵应运到抽水目标,为了防止抽水泵使用中发生意外,应当准备足够的备用抽水泵。
  (4)雨期施工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随时检查用电设备的工作状况,防止漏电伤人。
   2、冬期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必须指出,土方工程应当尽量避免在冬期进行,原因很简单,冬期施工不但费工、费时,还存在安全问题。如果不可避免地必须进行冬期施工时,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建筑物基础部分的土方工程,应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法,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的施工,以防止已挖掘的土重新冻结。
  (2)冬期开挖冻土时,应采取防止引起相邻建筑物地基或其他设施受冻的保温、防冻措施。
  (3)冬期施工时,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滑和防火措施。
  (4)在挖方上边弃置冻土时,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边缘的距离应为常温下规定的距离加上弃土土堆的高度。
  (5)对于开挖完成的基槽(坑)应采取防止基槽(坑)底受冻的措施,例如使用保温材料覆盖。
  以上就是对土方工程验收标准的所有内容,在进行土方工程验收的时候需要按照国标GB50203-20011标准进行验收的,工程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因为验收是最后一步,所以验收过程需要特别谨慎的,验收人员应该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想了解


·公司辞退员工能否领用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公司辞退员工能否领用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2023
      很多人都不知道《刑法》中对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受贿也是做出了相应的罪名规定,换言之这样的行为也就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而刑法中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很多人习惯性的称之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那我国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如何处罚的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付出一个月补偿金。3、如果是属于违法的,因而需求付出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4、公司还需付出未提早一...


·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可能您对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这个概念感到比较陌生,对于它所涉及到的内容并不明确,下面我们主要从它的概念、建筑工程缺陷责任区和保质期有何区别、以及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如何规定的、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您的疑惑。一、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建筑工程保质期...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主张未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


·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一、国企被辞退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我们受雇于人的时候都会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到合同到期日再做其他决定。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您有没有仔细的思考过,下面就让我们结合相关的条例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


·疫情时期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时期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应当正常发放,涉及到调整薪酬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待遇来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


·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 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


·什么是知识产权,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在商品经济时
      什么是知识产权,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在商品经济时代,科技、技术、文化、设计产业的发展迅速,这些有专业技术脑力劳动者可以通过注册成商标等方式,形成自己的专利,为此知识产权油然而生,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呢,那么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又有哪些呢,请跟着我们来了解下。 ...


·关于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有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有关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