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吗?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二、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一)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二)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相对人没有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事后才知道总公司并没有授权或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超过了授权范围,合同也不会沦为无效合同,而是效力待定合同,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合同,相反,合同无效。在合同被总公司追认前,善意的合同相对人可以通知撤销。(三)没有得到授权但适用表见代理的情形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仍然对外订立合同,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该合同有效,主要情形包括: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明知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是并没有及时通知让相对人知悉的;三、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务人、保证人(分公司)、债权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对外保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的,保证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总公司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的,应当由分公司承担全部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的全部债务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得到了总公司的许可之后才会有效,对于总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形,若是其他人与其签署了经济合同,此时总公司可以不必承担债务责任。对此,由于分公司并没有资产,所以此时与分公司签署合同是没有权益保障的。
  
  
  


·2023年的公司法改动了哪些方面?
      2018年的公司法改动了哪些方面?(一)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


·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如何修改?
       一、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如何修改? 股东股权变动章程在修改时需要详细的记载变更前后的内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挂靠协议书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个人挂靠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公司挂靠公司等,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个人挂靠公司。而工作中,需要职业挂靠的通常都又发生在建筑行业,例如一个有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挂靠到某一家具有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那么,公司挂靠协议书怎么...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住宅被征收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拆迁征收补偿税处理方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的经营管理都需要受到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如果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许多人对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并不太了解,认为这两者是同一种法律。事实上,公司法与企业法是有区别的,那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可能事与愿违,在公司或企业上班或许因为待遇差想去别的公司同时上班,或者是兼职赚外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跟...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
      有很多人利用公司集资来进行诈骗,一旦骗局被拆穿,相关人员就要面临处罚的危险,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是受聘的公务员并不清楚公司集资是一场骗局,因此在案情处理中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那么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我们将结合下文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一、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