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身边经常有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要害怕积极报警配合处理也是不会有什么处罚的,很多人对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有疑问,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不用销案。赔付完伤者的损失以后,这次交通事故就了结了。赔付完成之后,你可以凭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到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销后就没事了。不会有任何影响, 也 不会影响你以后车子的年检,但交通事故多了,保险费用会提高。
  
  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
  
  1、固定现场证据:
  
  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2)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出具,也可以事后出具;但是最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当场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可以口头申请),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是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在进行事故赔偿结束之后肇事者是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因为有了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就可以进行保险的报销,没必要去进行销案,并且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完了还用销案么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


·车辆挂靠协议的合同范本是什么?
      车辆挂靠协议的合同范本是什么 车辆挂靠协议的合同范本是什么 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


·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
      交通事故中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两方面,即人身和财产。其中不管是对人身损害作出赔偿,还是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首先还是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确定了实际的损失之后才能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中该怎样评估损失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一、离婚财产案子中复议需要交费用吗?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


·车辆出一次划痕险划算吗?
      现在社会几乎人人有车,车辆可以说是身份一种象征了,对于爱车的人来说车辆有些划痕会很难看,一般买车的时候都会上划痕险,有人说车辆有一点划痕就去做保养,就算出一次划痕险会不会很不划算,其实保险里规定了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但仍要看车主的保额,每次的损失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方那边会有保险公司管理具体赔偿事宜,那么工伤中的误工费又该由谁负责呢?误工费其实是对受伤的人因伤耽误工作正常薪酬的一种补偿,那么在单位受伤的人遭遇工伤误工费如何给付呢?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法律判定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谁交?
      信用卡诈骗罪一旦罪名成立,情节严重,都会被判处相应的惩罚,也会判处相应的罚金。罚金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执行的处罚,不容拒绝。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谁交?当犯罪分子无力偿还罚金时,会不会涉及到亲属家眷呢?具体情况,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一、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由谁缴纳? 根据法律规定...


·二手房交易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常只有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
      二手房交易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常只有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那么才能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而具体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也要注意需要,二手房交易的材料与流程。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材料有哪些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一、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时,只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延期举证申请书即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一) 关于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问题。《证据规定》第...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期限是多久? 这个并没有具体规定,看受害人康复的情况而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


·2023年车祸至人死亡怎么赔偿
      车祸至人死亡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赔偿以下项目: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