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诉法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协助。
  
  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
  
  6、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拘传,但是对于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防止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保证被拘传人有一定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时间,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
  
  7、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拘传时限届满仍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传也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手段,被拘传的对象不得拒绝公安机关的拘传,在有拘传证的情况下对于拒不到案的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果把公安机关的拘传理解成刑事拘留的的话就有些荒唐了,公安机关拘传的时间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超过12个小时的。
  
  


·刑诉法近亲属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诉讼活动当中经常会听到近亲属这个名词。在有些情况下,法律规定近亲属可以带当事人来做一些活动。但是有的时候近亲属的权利又比较小。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刑诉法近亲属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下面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 ...


·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行为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才能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此罪扰乱的是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了他人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对此罪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那到底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1、个人犯集资诈骗罪的 (1)处5年以下有...


·抢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于每一个犯罪,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有追诉时效和追诉标准,而这个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您熟知的立案标准。对于具体的抢劫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追诉标准之后,那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那究竟抢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从狭义上来讲就是对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过程,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程序不是很了解,有很多认识上的误区,那么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


·缓刑者那些情况可以出省?
      一、缓刑者那些情况可以出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走私武器弹药罪武器弹药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境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打击商检活动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行为,我国《刑法》将这类行为单独规定为商检徇私舞弊罪。如果我们面临这类罪名的控诉时,我们最紧要的就要搞清楚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而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些基本问题。本文就将这些内容为您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


·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在绑架罪的犯罪构成当中,就包括了客观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还有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内容。那么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针对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


·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客体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面对很多违法犯罪的活动,有些犯罪人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出来。比如生产伪劣农药等物品就是很常见的犯罪。但知道这个还不够,如果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知道其他相关知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客体。 一、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没有写缓刑会判刑?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没有写缓刑会判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没有写缓刑不一定会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


·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时间的规定比较多,也就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侵权行为,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在进行起诉按照相关规定就属于过了起诉时间限制,因此我们要对刑事诉讼的时间有一定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刑诉法解释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规定 1、[1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