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1、熟悉商标知识
  
  这个很很重要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商标权人,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运用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一旦发生侵权事件,也不至于不知道。
  
  2、不使用未注册商标
  
  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不确定的,注册时间也比较长。如果要使用的话淘丁财税小编还是那句话,建议你先注册后使用。
  
  3、产品名称要“专一”
  
  这个就和爱情一样,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有需要区分自己同一类型的新老产品,可以给自己的新产品起一个名称并且申请注册商标。
  
  4、商标图样不可随意更改
  
  这个和产品名称是一样的,如果确定要商标图样进行改变的,则需将改变后的图案进行商标申报注册。
  
  5、设计商标突出重点
  
  设计商标标识和产品包装的时候,应当尽量突出注册商标图形,少一点装潢图案。
  
  二、侵犯商标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为:
  
  1、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赠礼道歉。
  
  2、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14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避免商标侵权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方法,商业化市场时代,商标的设计和注册很多时候很难通过法律制度彻底规范,关键是国家应该想办法向人们普及关于商标注册方面的一些法律知识,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敬重于法律才不敢随意侵犯别人的商标。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500元 二、变更费收费标准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三、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两个人可以共同的享受到著作权所带来的一些利润,但是同时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因为毕竟如果要想关于这样的一种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一些转移的时候,也需要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够随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


·如果要登记申请著作权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证明国家一些人的合法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就意味着,可能有些人不太知道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如果要登记申请著作权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根据国家的规定,申请注册权,一定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还有申请表。其他的我们一起来看下文。一、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变更核准通知书只是证明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变更证明是商标变更申请各种文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了所有权商标注册途径:一是,直接提交向北京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申请规费1000 二是,委托代理机构帮你办理申请规费1000+代理费600 注册商标...


·侵犯著作权的各项责任是怎样的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有多久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有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
      谁能成为版权侵权诉讼的原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当事人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那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法院受理案件后,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提交哪些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1)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也是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但是与商标、专利相比,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不一样的。那么您是否知道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


·被恶意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被恶意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