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
  施工安全意识、管理体系、人员的构成、素质及配备、设备配置及使用等方面因素都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主要因素。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综合实力不足, 质量意识淡薄, 质量监管体系不全, 监管力量及力度不足;二是价值取向偏差, 从质管人员配备和素质提高、质量措施的采取、先进设备的配置等方面, 在经济利益趋动下投人不足或更有甚者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等;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承揽工程施工任务, 超资质挂靠承揽工程任务;四是重施工数量, 轻施工质量的粗放生产经营模式。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应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同时编制
  一般情况下, 当建筑工程图纸和城镇规划图确定后, 施工单位就开始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但设计中往往对安全施工很少提到或一笔而过, 使建筑施工事故隐患从一开始就被埋下伏笔。随着施工进度的进行, 事故隐患便逐渐暴露出来, 此时再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就很难或者需要更多的投人。所以,在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时, 要对整个生产作业区和工人生活统一安排, 整体部署, 切忌边施工、边设计、边安装。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 尤其要有懂安全、管安全的人员参加。
  2、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必须把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上, 由此建立起一整套从公司总经理到工程项目经理, 再到工地工长、班组长、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及全体职工层层分解落实、层层责任清晰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责任确定每一个人在守工作中的位置。
  3、加强施工安全教育
  针对建筑施工队伍低水平、低素质的人员较多, 胆大、冒险蛮干心理较强的特点, 必须重视岗前或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要把讲名言、典型事故、小经验、小常识等作为安全教育的特殊形式渗透到职工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娱乐中去, 使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要根据安全教育的需要选择有代表性、能引起建企人员警醒的事故案例, 同时也要防止将安全教育变成事故案例课的喧宾夺主的做法。要因地制宜,采用电影片、黑板报、事故现场会、班前交底、观看幻灯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深入浅出、工人喜闻乐见教育形式。
  4、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
  加大安全管理投人, 更新安全设施,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是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近些年来, 为预防建筑施工工地触电事故, 采用的三相五线制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都起到积极作用。淘汰有轨吊、竹跳板等设备材料, 采用自升式吊车、铁木跳板, 对于防预起重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机械化或自动化代替手工操作, 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条件, 使建筑施工作业事故从根本上降低。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可以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施工安全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入手。提醒您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一定的一次性补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劳动者保障生活有生存能力。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有着怎样的规定。那么,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一...


·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去其他各国间的文化、科技、经济的交流,国家是允许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的,但是为了能够对这些外国人和相关的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工作入职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那么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就招聘外国人就业及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维权劳动补偿金可以申请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维权劳动补偿金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的;1.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种是同意接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时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同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离职30天加班工资有吗?
      离职30天加班工资有吗?有加班工资,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加班工资进行清算并发放。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工伤认定中工资怎么办?
      工伤认定中工资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是衡量一个工程质量水平的标杆,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依据。对于我国的房屋建筑的设计、物资的供应以及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维修等环节国家都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每个部分都会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技术的指导和检测,以便于保证工程的质量可以不断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有以下几个...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农村房屋的建筑工程依旧存在着问题,你是否知道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以此保护女职工的相关权益。那么,你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你做了整理,供你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


·公司要求放弃工伤认定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之后,如果没有选择继续升学,就会去工作,工作的时候容易发生工伤,不过发生工伤后不用担心费用的问题,用人单位会根据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那么,公司要求放弃工伤认定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公司要求放...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一、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