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那种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那种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结婚后若是想要离婚,此时就必须要确定哪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在结婚后不管是否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只要不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此时就会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此时若是想要离婚,就必须要处分这些共同财产。
  
  


·公租房住五年以后可以买吗
      公租房住五年以后可以买吗目前市面上的公租房通常是以以五年为一个期限的,如果居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的房屋,需要将会公租房退掉,或者承租者在租满5年之后,能够以成本价加上银行利率购买居住。购买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清房款或者采用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采用分期付款时,未付款的房屋...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


·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
      受到各种生活状况的影响,比如严重的雾霾天气、十分拥挤的交通等因素,不少城镇居民都一改对城市生活的喜爱,反而愿意到农村去买房居住。那么,从符合法律规定的角度看,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吗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


·杭州社保补缴能买房吗?
      杭州社保补缴能买房吗?杭州社保断缴是会对买房造成影响的,在这里就要了解社保断缴会受影响的项目。社会保险中断,会影响你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在杭州,很多政策与社保挂钩,社保中断将会影响到你购车、买房等。购房资格。杭州住房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是否可以继承 房改房怎么买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子都是很重要的财产,而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去世之后,子女会继承父母的房产。但由于房产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因此在涉及到继承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那现实中像房改房这样的历史性房屋是否可以继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改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般在1995年...


·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二手房市场的火爆存进了房产中介的发展,房产中介主要业务是提供房屋信息从而收取服务费。有的房屋中介租房的时候,会收取押金,租客不租房了是需要退还押金的。如果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1、找房产中...


·一、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违章建筑本身就是违法的,购买违章建筑的行为也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房子是按揭的离婚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形下,房屋应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2)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取得所有权证的,这时双方没有婚姻关系,该房应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确定各方的份额。该房屋...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而二手房的购买较一手房有许多不同之处,那么对于二手房的购买具体是怎样的规定,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及手续的具体规定。 一、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真实,...


·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一、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公有房屋,简单的来说就是所属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相对应的就是人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使用公有房屋,或者福利分配这类的公有房,也可以通过租赁关系的建立来做拥有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因此,相对的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公有房屋的公...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有房产证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