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产品销售合同范本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产品销售合同范本怎么写?
  
  产品销售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销售某某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
  
  2、代理期间,甲方保留直接销售的权利,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主要范围限于:装饰公司及装饰队伍、设计单位客户资源、设计师客户资源、大型客户、定做客户。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价格同样不低于甲方指导价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以及铜牌,乙方必须将其放置在产品销售的醒目位置;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3、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情况向乙方提供价目表、广告宣传图片及经销辅助材料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平米,甲方所供产品应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5、在乙方销售量连续个月低于平米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独家销售保证金人民币元;
  
  2、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样品后,须向甲方提供样品押金人民币元,当乙方销售总量超过200平米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样品押金。
  
  3、乙方应保证月最低销售量不低于平米,年最低销售量不低于平米,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激励条款
  
  为激励乙方开拓所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如乙方每年销售量超过400平米,甲方奖励乙方10平米普通型平板。
  
  四、竞争禁止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均不得代理或销售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产品。更不得制造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或类似于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
  
  若乙方违反此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包括续签合同的合同期内)代理产品的所有销售额的10%的比例的金额赔偿给甲方。赔偿应首先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密条款
  
  1、甲方不得将乙方销售单价、销售额、客户或其他乙方认为应当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2、乙方不得将所知道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者其他甲方认为应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六、价格条款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提货价格;
  
  2、普通平板价格为580元/平米、起伏型价格为680元/平米、定做平板价格为1300元/平米;
  
  3、若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销售价格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最低销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若乙方擅自降低销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首次发现,甲方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若再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权并没收其独家销售保证金;
  
  2、乙方单次(一次定货单)销售50平米以上,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对最终销售价格必须予以保密;
  
  产品销售合同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是否拿下代理权。然后确定相关的代理费以及双方如果产生纠纷之后应该如何进行处理,还有违约金怎么进行计算,哪一部分是属于违约的,这些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的体现出来才可以进行签署合同。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实践合同成立的条件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哪三类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他人行使对抗权时的一种对抗的权利,常见的抗辩权非常多,抗辩权的分类有狭义的解释和广义的解释,而且抗辩权的种类比较多,作为抗辩权一种的合同抗辩权在实际操作中非常常见,而作为合同的双方在合同签订和执行中都需要对合同抗辩权有所了解,最主要的是了解合同抗...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当今时代,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样的小本生意,可以说面临的压力都是不小的。有些时候可能因为自身经营的问题或者是其他各方的原因,想要将自己的店铺转让出去。如果有人想要买的话,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为了避免发生一些违约风险,最好要签订店铺转让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多久?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多久?一、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书范文: 石油购销合同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


·合同尚未生效如何解除?
      合同尚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缔...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的处罚办法具体如下: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