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81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行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5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会同冶金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化学工业部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76)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10余年来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并多次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包括十二章和四个附录,其中第一、二、十一、十二章为通用部分,其余各章为按材料划分的各种防腐蚀工程的特殊要求,第八、十一章为本次修订时新增内容。
  
  随着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将不断涌现,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化学工业部
  
  1990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减少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防腐蚀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对原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复验。
  
  第1.0.4条对施工配合比有要求的防腐蚀材料,其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不得任意改变。
  
  第1.0.5条防腐蚀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层处理及要求
  
  第一节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
  
  第2.1.1条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必须坚固、密实、平整;基层的坡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起砂、起壳、裂缝、蜂窝麻面等现象。平整度应用2m直尺检查,允许空隙不应大于5mm。
  
  第2.1.2条当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表面进行块材铺砌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直角;进行其它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斜面或圆角。
  
  第2.1.3条基层必须干燥。在深为20mm的厚度层内含水率不应大于6%当设计对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注:当使用湿固化型环氧树脂固化剂施工时,基层的含水率可不受此限制,但基层表面不得有浮水。
  
  第2.1.4条基层表面必须洁净。防腐蚀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的浮灰、水泥渣及疏松部位清理干净。基层表面的处理方法,宜采用砂轮或钢丝刷等打磨表面,然后用干净的软毛刷、压缩空气或吸尘器清理干净。当有条件时,可采用轻度喷砂法,使基层形成均匀粗糙面。
  
  第2.1.5条已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或改建、扩建工程中已被侵蚀的疏松基层应进行表面预处理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被油脂、化学药品污染的表面,可使用溶剂、洗涤剂、碱液洗涤或用火烤、蒸汽吹洗等方法处理,但不得损坏基层;
  
  二、被腐蚀介质侵蚀的疏松基层,必须凿除干净,用细石混凝土等填补,养护之后按新的基层进行处理。
  
  第2.1.6条凡穿过防腐层的管道、套管、预留孔、预埋件,均应预先埋置或留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需要注意的是钢结构防腐喷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有明确的标准的,而且需要着重注意的是减少腐蚀造成的损失是重中之重。希望本篇文章能为您有所帮助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事故后的伤害程度是否达到了劳动工伤的赔偿标准,其实《工伤保险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1.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分为一到十级,对于这一到十级的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一次性支付,具体的标准如下:按照工作...


·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岗位上有些职业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容易对劳动者造成一定身体上的损害,这时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想要认定工伤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最重要的是,伤情要能评的上伤残才能通过的,那么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


·公司不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而言,单位的误工证明不是唯一能够证明误工期限的证据,如果在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受阻,可以选择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尝试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跟单位联系,从而获得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其次,即便开出单位的误工证明也同时需要有正规的医疗结构开具的假条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未入职劳动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一、未入职劳动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不用赔偿的。 1、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不能要求违约金类的条款,所以就算有了条款也是无效的; 2、你没有入职,就算入职了,也有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离职的,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 3、劳动法中关于培训的违约责任是指企业支...


·劳动仲裁多少时间出裁决
      劳动仲裁多少时间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公司的员工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过判定则称为工伤;公司将对于工伤的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赔偿的金额数目将由员工经过鉴定后受伤等级程度决定,举个例子,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呢?一、什么是跟腱断裂?跟腱是人体最粗大最强壮的肌腱。跟腱长约15cm,由小腿三...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陌生的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陌生的,因为在进入单位的时候双方都是必须要进行协商签订的,而且还必须把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条款、工作的时间都是要写进去,那么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写?这是一般按照用人单位承诺的多少就给多少,这是要进行双方协商的,而且在实习期的时候,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80%,那...


·劳教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劳教监外执行有案底吗?有案底,监外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的方式而已。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一、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


·一、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怎么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怎么赔偿? 1、解除劳动合同年假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