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四、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你现在的处境符合这种情况,你可以通知对方,告知不能履行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免除部分和全部的责任。
  
  计算方法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退房违约金的协议
  
  1、关于开发商是否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问题,要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应条款,一般在该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可依据本合同及开发商违约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2、至于退房协议的条款约定,没有统一格式,应一次性将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并约定如果在退房过程中开发商未按照协议履行退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对您的权益可以实现有效保护。
  
  3、综上,开发商在第一次违约时,应支付您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在今后退款的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仍需向您支付违约金。
  
  申请方法
  
  (一)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二)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
  
  1、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2、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
  
  3、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对于购买者决定不进行购买房屋的话,卖房者应该进行相关支持。其次如果在合同中未规定有关于定金的话,那么可以不将定金退回,但是必须退回首付。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相关定金的条约,那么卖房者需要将定金退回给购房者。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对房屋产权进行置换两类。其次,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也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中还有一个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那么,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1.采用竞价的方式需要取得双方的同意,一旦一方不同意,则就不能采取该手段。2.竞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防后期执行难。3.在双方竞价差额不大时,法院最终还可能会根据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侧重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4.竞价并非是...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价定义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1、受理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意只有“居住”用房方可进行备案,厂房及商铺均不在备案范围之列。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


·婚后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城市的改造和建设快速发展,在拆迁房的归属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相关法律对拆迁房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做出太多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拆迁房归属问题比较难以界定。那么,婚后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您应该怎么区分这一问题?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婚后拆迁...


·开发商抵押的房子能否网签备案吗?
      开发商抵押的房子能否网签备案吗? 一、开发商抵押的房子能否网签备案吗? 是否能网签,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为前提条件。在建工程抵押是地产开发中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是否能办理网签与此没有必然关联。 二、开发商抵押房子能买吗? 一般来说,抵押房是可以买卖的,只要手续齐全,...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不过这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在此为你介绍。 一、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一、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 房屋抵押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房屋抵押或着是按揭房产抵押,而这两种的贷款利率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有房产抵押的利率会要比按揭房产抵押的利率要低,而且各地和各个银行之间的利率也会有所差距,但是这个差距是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过户后,房屋才正在属于购房者,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等不到保障的。我们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时,经常碰到自己所带的材料不完整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那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


·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
      房产评估对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房产评估的这种情况,在日常房产的交易过程当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对房子争夺的时候,都会存在房产评估。但是房产评估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有些情况下房产评估费可能并不低,所以我们将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的问题。 一、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