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对数据电文的规定是“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见,传真是数据电文的一种形式,也就是书面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二、签订传真合同要注意什么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是否生效与合同的成立是两回事,建议事前要求对方先签定确认书,同时,就其注册登记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后, 可结合合同的实际内容就合同生效附条件或附期限,再互相传真签字盖章的合同,注意尽量持有合同原始文本。“合同双方盖章传真生效”的做法有风险,要慎重而行。发传真是一种比较快捷、方便的方式,可以快速的传递一些文件材料。有的时候,对于相距比较远的合同当事人,往往也会采用传真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这被称之为传真合同。也有不少人质疑这类合同的效力,但其实《合同法》中也是允许通过这样的形式来订立合同的,至于是否有效,还需要结合合同的内容加以判断,不能因为签订合同的形式,直接认为该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如何变更合同主体?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如何变更合同主体?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或工作中都会签订合同,经常都会遇到变更合同的情况,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变更合同具体是指什么,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主体变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


·合同法收取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民法典收取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吗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


·签订商铺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转让人的基本情况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二、...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两种类型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两种类型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务、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检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服务、重大事故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重大科技...


·滞纳金约定过高变更合同吗?
      滞纳金约定过高变更合同吗? 一、滞纳金约定过高变更合同吗 滞纳金约定过高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减少滞纳金,而滞纳金过高并不是变更合同的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就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一、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女性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顺延至三期期满方可。因此,可以要求续签。如遭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如何处理?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如何处理?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处理应当是按照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名为“补充”实际也是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


·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现如今,会出现很多承包字样,承包土地,承包工程,承包鱼塘,这是会有发包方与承包方,为了双方都能发挥优势,资源互补,会签订相对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并且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一、合同编号 甲...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