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1)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5)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后,双方应当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冻结对方的银行帐号或者工资帐户,迫使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
      怎么证明对方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要是想离婚的话,此时就需要证明对方在婚后存在家暴行为,这样才能让法官有理由相信,夫妻感情破裂,并以此判决离婚。那么实践中该怎么证明对方家暴呢?实践中,当事人是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一、怎么证明对方家暴要想证明对方有家庭暴...


·起诉离婚后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不出庭怎么办?起诉离婚后不出庭将会被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因为起诉离婚的话是属于原告这一方提起的诉讼请求,如果自己都不出庭的话,在经过通知之后就会撤诉,当然如果是被告不出庭的话,还有可能会进行缺席判决,当然前提必须是通知到位。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办了假结婚证不算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 一、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


·哺乳期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生罚款的,本质说社会抚养费是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我国公民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要超生,肯定是要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有些公民就十分的好奇,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一、我国征收社...


·被检察院批捕家属说明需要执法人员通知吗?
      被检察院批捕家属说明需要执法人员通知吗? 逮捕应当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如果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法律纠纷,我们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忙,但是请律师是要付律师费的,而生活中不同的案件律师费的收取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书证 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


·夫妻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吗?
      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也是必须要处理的问题,毕竟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形,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的,那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不过夫妻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拒绝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丈夫在国外有情人国内妻子该向哪里法院提出离婚?
      很多情况下,其实男人都是在有钱了之后才开始出轨找小三的,甚至还有的人在国外都有情人。那出现丈夫在国外有情人的情况,如果妻子在国内的话,应该向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在国外有情人国内妻子该向哪里法院提出离婚? 这种情况属于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