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很多人认为,信用卡都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并且在平常使用的时候,往往也是办卡的人自己使用,所以信用卡中的欠债理所应当的就属于其个人债务。但如果信用卡中的欠债,确实是因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话,那么情况特殊,也就不能再继续按照个人债务对待处理,而应该认定为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借条小写被多加了几个零怎么办?
      借条小写被多加了几个零怎么办?1、发现借条小写被多加了几个零时一般可以可以直接偿还大写的借款金额,因为借条上一般都有大写,多加个几个零应该属于笔误,可以更正后按上指印。2、借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由借款人(即债务人)向出借人(即债权人)出具,并由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无法修改借条。如果确...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
      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现实中,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有的借款人可能真的是没有还款的能力,从而导致不能还款。但有些却是因为借款人故意不还款。那在借款人借钱故意不还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诈骗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借钱故意不还构成诈骗吗借钱故意不还是否...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 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


·有保证书没有借条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赔偿吗?
      有保证书没有借条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赔偿吗?可以的,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起诉的条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首付女方出男方写借条是否合法?
      首付女方出男方写借条是否合法?首付女方出男方写借条是合法,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属于合法的。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


·离婚时对于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时对于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完全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只要是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央行以及银监会,已经在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


·解除合同后违约条款是否适用?
      解除合同后违约条款是否适用?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实务中在对合同条款的设置中经常援引这一句话:此等条款并...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股东会被拉黑吗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股东会被拉黑吗 一、股份有限公司欠债股东会被拉黑吗? 公司欠债股东不会被拉黑的,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


·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都会在事先约定好的日期还款,但有时候可能会考虑到提前还款可以少付点利息,所以会选择提前还款。那么,在法律上,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应该怎么去处理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