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怎样的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怎样的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首先在采取的形式上面,明确要求只能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其次,在签订的时间上面,也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一、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工作室不是法人,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不能签到法律服务合同。工作室需要申请办理工商执照。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个体户不能以营业执照上的名义与他人或者单位签订合同,必须以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因为个体...


·哪些要素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一、学生受伤是否要求误工费?
      一、学生受伤是否要求误工费?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个体工商户要怎样报税
      个体经营是需要交税的,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一、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产前假:工资按80%发放。 女性职工是享有产前假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就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而且产前假后可直接休产假。 对于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


·工程质量不合格起诉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不合格起诉时效是多久? 施工企业拿到工程的承包权后,就应该精心施工,周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施工企业又百般推诿责任时,建设方经仲裁无效的,可以发起诉讼,将施工企业告上法庭。那么工程质量不合格起诉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


·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谁先
      竣工验收,(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
      追尾后误工费原则上会赔偿吗 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营运性的车辆,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