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吉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吉林省位于我国的北方,是我国北方的一个交通枢纽,根据相关的统计,吉林省每年处理最多的案件就是交通事故,因此,吉林省交警部门每年会花费大量的人力在整治吉林交通事故上,以减少吉林交通事故的发生,如何减少吉林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吉林乃至全国交警部门都在思考的问题。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来给您讲解。
  
   一、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含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二、吉林省交通事故相关统计数据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相关数据,现将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传发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93元/年 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352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1961元/年。
   三、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33275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20年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3327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33275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0×(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1196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1196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1196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1196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小心驾车,归来平安这句话基本上成为了每个人对驾车人的嘱咐,但是即使提醒了,每年还是有大量的交通事故频繁的发生,如何减少交通事故的成了让人头疼的事情。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虽然算出来有一大笔钱,但是也买不回亲人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我们不得不提醒您,出门在外,注意安全。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还是谁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交警部门会在对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


·车祸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一般交警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可能需要面临提起诉讼的问题。这种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其法定的程序,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车祸民事诉讼流程,供您参考。 一、一审阶段 (一)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于车祸会耽误受害人或照顾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因此一般是会做出误工费方面的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详细对车祸误工费的赔偿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车祸误工费怎么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


·没有从业资格证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车辆,那么车辆也分为私家车和营运车辆,如果在驾驶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从业资格证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购买的营运车辆的保险,但是出现交通意外时没有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偿。没有从业资格证交强险赔偿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


·吸食毒品几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


·汽车用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汽车用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汽车用品购销合同是在汽车用品销售过程中所需签订的,因为有效的合同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生活必不可少的汽车,销售合同内容应该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汽车用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汽车用品购销合同...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十日内出具。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的交通事故,应当在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所涉案件中,存在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情况,可以适当予...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处罚乘客抢方向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处以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