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很多人认为,要是父母去世的话,遗产自然而然就应该有子女继承,这样说也没有错,但子女仅仅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父母的父母、合法配偶也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在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的分割遗产。当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继承。
  
  
  


·共同财产死后怎样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共同财产死后怎样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是死亡一方的遗产,而应当先将夫...


·第一继承权理所当然就是当有效财产的主人死后
      第一继承权理所当然就是当有效财产的主人死后,那个第一顺序能通过合法途径继承遗产的人所拥有的权利。那主要有哪些人(这里主要是与拥有第二顺序继承权的人进行对比所得)?第一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但如果两人仅仅是住在一起并没有结婚证或两个人的婚姻已经结束,不被法律所认可,那双...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一、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


·丧失继承权需要起诉么?
      丧失继承权需要起诉么?丧失继承权不需要起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说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有这样规定的公民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当然也有着放弃财产的一个权利,如果在由于一些情况或者是一些原因的时候,我们要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时候,那么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书,那就应该如何写呢。首先,如果是子女放弃了继承父母的共有财产的话,那么申请书...


·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很多男女可能属于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这种一般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结婚证的。他们的一些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此时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他的遗产?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


·遗产继承的方式是什么,遗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人死之后,其继承人会对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继承。而此时该怎样来继承遗产呢,有一些具体的继承方式。那到底我国规定的遗产继承的方式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金死否能作为遗产继承,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


·婚后继承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2)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