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定义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定义是什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排期单位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2.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劳务派遣的存在,为一些单位中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毕竟此时只是短暂的需要劳动者来提供劳动,若是直接进行招聘的话,之后工作结束还要想办法对这部分劳动者作出安置。但要是通过劳务派遣,一方面可以减轻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的责任,另一方也能降低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
  
  
  


·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接触过法人委托人,但是大多数情况都不太了解法人委托人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关系,法人委托人与公司员工之间的概念有其区别性与一致性。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到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帮助您更好理解法人。公司...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期限等内容,具体来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守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就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


·银行正式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银行正式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1、银行如果无故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与单位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也是一种常态,而在这期间很可能造成隐患,所以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所谓员工关系转移,实际是将员工...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可以出资吗?
      在理论界中对劳务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存在较大争议,因为有的股东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的方式是比较特殊的,有一些特别的贡献,如为公司取得某种权证,但是公司法的规定并没有把劳动列为出资的一种方式,因为劳务出资与其他出资形式不一样,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是否可以出...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多久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工伤鉴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都是劳动者维权的一项重要司法手段。在通过工伤鉴定和劳动局能力鉴定以后,法院才可以更好的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维护。但是,您最关注的问题就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多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以下资料中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工伤鉴定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办居住证可以没有劳动合同。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居住证跟劳动合同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如果要办理居住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好坏第一标准,一个工程在验收之中,首先检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因此确保工程质量需要多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出现问题后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只要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