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聚众斗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犯罪未遂需要判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小偷已经潜入他人住宅,正在翻箱倒柜。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如小偷翻箱倒柜,但还没有偷到钱,就停了下来。
  
  3、犯罪停止下来不是出于犯罪人自愿,而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如小偷正在翻箱倒柜时主人回来,小偷没有偷到钱就逃跑了。
  
  事实上,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犯罪分子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两方面:
  
  1、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等。如小偷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门外传来声响,误以为主人归来,没有偷到钱逃跑。
  
  2、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一般主要有:
  
  (1)被害人的反抗;
  
  (2)第三者的出现;
  
  (3)自然力的破坏;
  
  (4)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不管造成犯罪分子不能得手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只要满足上述犯罪未遂构成条件的,都可以认为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案件只要最后犯罪目的没有达成,一般执法人员都是会以犯罪未遂的情形来给予处罚,而对于犯罪未遂都是会有减轻刑法的情形,所以,不合法的事情就千万不要做,不管是未遂还是中止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教师猥亵多人被拘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认定标准怎样
      近年来教师队伍成为社会大众特别关注的人群,和以前教师的关荣事迹不同的是,近年来曝光出来的关于老师的事情不少都会涉及到一些老师猥亵同学、体罚同学等等的负面新闻,当然不管是不是教师如果猥亵了他人的话,都是会受到处罚的,那么教师猥亵多人被拘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认定标准怎样? 一、所受...


·刑诉法补充侦查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查明一些案件,往往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此,才能还原案件真相。这种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刑诉法补充侦查。那么,刑诉法补充侦查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我们特意为您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有需要的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刑诉法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


·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
      需要经批准。严管转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和缓刑人员无关。办理应当经矫正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司法所负责人批准。社区矫正期间管理定性一般有两种判定方式:一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所使用的评估系统,会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情况进行定性。二是执行机关...


·驾驶人员酒驾一定会被拘役吗?
      驾驶人员酒驾一定会被拘役吗?并不一定会被拘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


·最新徐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干涉他人婚姻、勒索财物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有可能从非法拘禁犯罪转化为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绑架罪。而单独就非法拘禁罪而言,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徐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吧。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


·非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我们您都知道杀人是要判刑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杀人也有着故意杀人和非故意杀人之分,我们也听说过有些关于非故意杀人方面的新闻。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非故意杀人都是要判刑的,那么您知道非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吗?《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传销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传销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


·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这些罪名都有各自的立案标准,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对于一些符合立案标准,但公安机关却不立案的情况,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刑诉法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


·爆炸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爆炸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二、爆炸罪的构成要件爆炸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有哪些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一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那么,实践中哪些人可以构成此罪呢?换言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本罪的主体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