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事业单位考上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便辞职。所谓辞职,是向组织申请并得到组织批准后,辞去公职的行为。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所以从组织程序上讲,未满五年提出辞职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所以,公务员不是随心所欲想辞职就辞职的,工作时间要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才可以辞职。如果没有达到服务年限,非要辞职的话,可以选择被辞退。被辞退很简单,也不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根据《公务员》法第13章第83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被辞退了。
  
  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开除是一种处分,全称叫开除公职,一般是指犯有严重的纪律错误和组织错误后,被开除公职,并会记录在案。至于被开除的原因,具体可以查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主要都是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普通公务员一般碰不到这些的。公务员被辞退跟被企业辞退是一样的,只要你没有违法乱纪,那就是一次普通的工作经历而已,没有什么处分、处理之类的东西。仅仅是指你不适合当前的工作了,所以组织“请”你离开。另外被辞退还有辞退费可以拿的。
  
  温馨提示:有一点要千万注意,否则很有可能会导致你被处分,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第7条规定——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被辞退有什么影响?
  
  五年内不能再考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招考公告要求: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总之,辞退是小事,开除是大事。被辞退不会有处分、不会被处理、不会影响出国,唯一不能做的就是五年内不能再考公务员了。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不能够随便进行辞职的。如果辞职需要向组织打申请报告才行。并且在包括试用期的五年之内公务员是不能够提出辞职的,只能够被工作单位进行辞退。但是如果被辞退之后,在五年之内是不能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加班调休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加班调休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加班调休劳动法规定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时就需要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变更协议需要将变更的内容具体成列出。那么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 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 ...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最关心的除了事自己的薪资问题,还有就是自己的权益与安全能否得到保障。那么,当我们因工受伤的时候,维护我们权益的就是工伤赔偿了,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的评级决定的,下面我们带您看一看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17年的标准。 一、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湖南钢结构工程承包方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钢结构工程在日常的建
      湖南钢结构工程承包方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钢结构工程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当中的运用是非常广泛的,所以说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的修建,很可能是由多家承包单位来进行修建的。针对不同的结构,需要由不同的单位进行修建,因为对专业方面的知识要求是有所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湖南钢结构工...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上下班途中摔骨折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骨折属于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


·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是把员工个人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我国规定,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这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不过员工的赔偿基本上都是在进行过工伤鉴定完毕后才进行的。我们在下文当中就以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帮助...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
      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随处可见,如小区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的构造和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人防工程的构造 ...


·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但要是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是不能拒绝加班安排的。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却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其工资。那像这样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是否合法。 一、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