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共同犯罪有一人犯罪中止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吗?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如果其中一人犯罪中止、仍应其所构成的罪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犯罪中止的人,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24条第一款 [2]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须二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是存在的,而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则不可能存在。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如果行为人起先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共同犯罪,但后来发生变化,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不宜认定为胁从犯。由于胁从犯是共犯人的一种,具有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故行为人身体完全受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不成立胁从犯。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里面,都是有主犯和从犯的,不管是那一种只要有一人对犯罪做出上中止的行为,那么这个犯罪人员都是可以减轻刑法,所以,案件的处理就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决,这样才能让违法者爱到相应的处罚。
  
  
  


·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信用卡诈骗罪当中涉及到的具体行为比较多,但无论是实施了哪种行为,此时都要求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那这种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呢?也就是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的问题,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类型
      犯罪中止有哪些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


·网络诈骗起刑点金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是我们在生活中最常见到的一种诈骗手段,它通常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方式比如微信,QQ,论坛等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还属于监管的初始阶段,网络诈骗现象屡见不鲜。那么,网络诈骗起刑点金额是多少呢?本站来为您解答。 一、网络诈骗定义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无罪释放,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那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刑事案件开庭的时间和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一,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体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


·被刑事拘留过但没判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的案底,一般就是指过去的刑事犯罪记录。一般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暂时的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一定有罪。被刑事拘留后还需要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经过法庭审判确定有罪后,犯罪嫌疑人才会被认定有罪从而留有案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


·选择诈骗不退赃能量刑吗?
      诈骗不退赃能量刑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当然,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一般来讲,要是诈骗之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要是不退赃的话,那么就没有法定的从...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走私核材料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