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除了停产停业损失外,还有机器设备、人员安置的补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除了停产停业损失外,还有机器设备、人员安置的补偿吗?
  
    一、企业除了停产停业损失外,还有机器设备、人员安置的补偿吗?
  
    企业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六部分补偿,缺一不可。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
  
    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2、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稅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4、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5、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6、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二、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在补偿的时候应当明白补偿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配合拆迁方拆迁,在商议补偿费用的时候,应当合理,公平地要求补偿费用,我们有使用法律的权利,也应当自觉维护法律,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法规定股票回购情形有哪些?
      现在有很多公司在回收股东股权,我们如果拥有股份的话,需要判断回收股份的协议是不是有效协议,还要判断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回收股东股权,那么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公司法规定股票回购情形给您了解,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


·隐名股东是否能出席股东会决议
      隐名股东是否能出席股东会决议?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参加股东会,行使知情权等相关权利,但作为隐名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与某些显名股东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的,代持协议会对隐名的表决权等方面做出约定或限制,在股东会会议决议上可能无法行使表决权。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


·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怎么样的?
      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怎么样的? 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


·公司偷税漏税和监事有责任吗?
      公司偷税漏税和监事有责任吗?公司偷税漏税和监事肯定是有责任的,监事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
      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通常会为自己或者家人买保险,若发生意外,也能通过保险金,是自己的财产权利得到保护。关于保险公司,我们在选择时一般选择大的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准备金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大小。那么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


·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


·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一、广州公司法人代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1、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这个...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方案有哪些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方案有哪些? 当今社会企业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然而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这时候就需要企业进行融资以壮大公司的发展,而公司融资又需要严格按照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进行,下面就是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一些办法和步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经济、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成立条件上面,股份有限公司要比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多一些,也更加严格。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