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本身都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因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都可以依法转让的,而依法转让的限制条件当中并没有规定,只要已经租出去转让行为就是无效的,如果仅仅是租赁关系,那不管时间有多久,产权都不属于承租人所有。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


·铁路征地补偿步骤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外地的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


·土地确权后,还可以迁移户口?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迁移户口?土地确权和户籍有没有关系的问题,很明确地告诉咱农民朋友,户口迁移是个人自由的问题,土地确权并不会限制咱农民朋友迁移户口;但可能面临的问题就是无法再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承揽方全家转为...


·湖南省2023农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南省农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司法实践中易地能起诉离婚吗?
      人们在提起诉讼时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受诉法院的选择问题,此即法院的管辖。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管辖的规定比较复杂,有的时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有时又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因此,有人就会对易地能起诉离婚吗这一问题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异地离婚诉讼法...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现在您购买商品房一般是用于居住、出租或者是投资倒卖赚取差价。但是,商品房由于是不动产,价值高,要购买的话也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一旦发生差错就会给房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生活中您购房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况,那这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会有...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


·我国土地使用权证能抵押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证能抵押么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依法对国有土地资源或者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权,而且是有一定的年限的,那么当我们手头比较紧、急需用钱的时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土地使用权证能抵押么的知识。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一、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